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顺利进行,及时出具准确可靠的数据;规范实验室管理,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检验工作、实验室药品、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室资料和档案、实验室安全管理以及实验室人员以及卫生管理等。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版(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四、工作内容
1. 检验工作管理
1.1 化验员对应检样品及时取样、抽检、计量,并严格执行公司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杜绝漏检、错检现象,严把质量关。
1.2 检验项目必须齐全、完整,不做的检验项目必须划掉,不允许只有结果。原始记录必须直接地填写、不得转抄、不得用铅笔书写。字迹端正、清晰、数字处理准确,修改处必须进行杠改,不得涂改,并在杠改处签名写明原因签字日期(设计到数据修改必须有主管确认)。
1.3 所有对外文件、原始记录、报表等必须由主管或指定授权人审核签字后生效。
1.4 使用完的原始记录整理后及时进行归档,主管以及符合人负责检验原始记录的符合性。
1.5 化验室全体员工应经常进行自我评估,积极接受客户和有关部门的合理要求和建议,严格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不泄露公司内部质量控制标准,不准透露涉及公司产品技术、经营业绩、生产销售资料和信息的秘密。
1.6 化验室员工有权拒绝任何违反公司品质检验规程的行为和要求,有权拒绝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为他人说情,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私自接受客户的任何礼品和邀请。
1.7 工作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上班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替班、换班,有事必须提前请假。
1.8 化验结果实事求是,不得编造、篡改;积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结果出现异常,首先自己复检,并进行四查(查仪器、查步骤、查样品、查试剂)。
1.9 爱护公共财物,化验物品不得私自拿出化验室,外部门人员借用需打借条并经主管同意。
1.10 做好保密工作,试验结果及技术资料未经主管批准,不得透露给顾客或其他人。
2. 药品试剂管理
2.1 化学药品、器具根据特性和类别分类存放并有危险标识,毒害物品锁在固定具有双锁的铁柜,由两人负责保管,每次取用有严格的用量登记。
2.2 化学药品柜由专人保管,平时上锁,每次由检验员负责按需领取使用的药品试剂,并做好领料记录。
2.3 药品、器具采购由化验员不定期对库存药品、器具进行清点,留够安全库存,根据采购批量填写申请,报采购人员统一购买。
2.4 实验室应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不得太高,化验员负责药品的管理。
2.5 实验室用标准溶液应严格按照国标要求进行配置,并标明溶液名称、配制日期、溶液浓度、配制人、有效期等信息;
2.6 用容量瓶配制后的药品及时转入合适的试剂瓶贮存,碱性试剂采用聚乙烯瓶盛放,酸性试剂采用磨口玻璃瓶盛放。
2.7 已经变质、污染或失效的试剂应随即倒掉,以免与新配试剂混淆而被误用从试剂瓶内取出的,没有用完的剩余试剂,不可倒回原瓶。
2.9 检验过程中产生其他的废液,根据废液的特性经过处理后排放。易制毒化学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10 化学品试剂应根据其特性存放于指定的区域或合适的条件下。对照品通常应在室温干燥的环境中保存(如干燥器),或者参照供应商要求保存,如果供应商没有建议要求且没有相关的使用经验,则应存储在2-8ºC的冰箱中。一般化学品试剂的存放需根据 MSDS 的建议和其本身的性质来决定,如酸不能与碱共存,有机和无机应分开等。
2.11 危险化学品,如强酸、强碱、易燃易爆等具有危险性质的试剂应存于特殊的安全柜中,使用时根据每种化学品的 MSDS 进行安全防护,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品。
2.12 对于见光易分解的试剂,需储存在避光的棕色瓶中。对于需要低温储存的试剂,如过氧化氢等,需要储存在冰箱中。
2.13 对于液态等存在泄露风险的化学品试剂,存放时应加合适的二次防护容器。
2.14 化学品试剂使用前,应检查其标签,确保在有效期内。有些化学品试剂由于分装不良,或放置时间太长,可能变质,使用前应对其外观、形态作检查,如出现浑浊、变色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
2.15 打开易挥发的试剂瓶塞时,不可把瓶口对准自己脸部或对着别人。不可用鼻子对准剂试瓶口猛吸气。如果需嗅试剂的气味,可将瓶口远离鼻子,用手在试剂瓶上方煽动,使空气流吹向自己而闻出气味。化学试剂绝不可用舌头品尝。
2.16 实验室人员在使用化学品试剂前须阅读该化学品试剂的 MSDS,明确知道其化学性质、储存要求及操作时需要佩戴的防护用品后才可使用。否则不能使用。
2.17 所有试剂、溶液以及样品的包装瓶上必须有标签,标签要完整、清晰。特别强调,所有化学品试剂都必须在标签上注明接收日期。万一标签脱落,应照原样贴牢。绝不允许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对于没有标签的试剂,不允许使用,
2.18 处理有害化学品遇上有溢出时,必须采取实用简易的溢出处理设备,如吸附毯。处理易发烟或挥发的化学品时,如浓盐酸、乙醚等,操作必须于通风橱中进行。
3. 仪器设备管理
3.1 根据实际工作和发展的需要按照仪器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3.2 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前对设备的型号和供应商认真从设备的使用性、可靠性、可修性、环保性、经济性、适用性进行评估。
3.3 采购的器具、物品由化验员进行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交采购员。
3.4 大型仪器开箱后应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对事物和技术进行验收,验收前首先要做好消化资料、制定方案、准备安装条件的准备工作,验收后写出验收报告,建立仪器技术档案。
3.5 设备维护管理人根据设备维护管理卡的检验项目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3.6 设备技术档案和相关文件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管理,借阅时记录并及时归还。
3.7 仪器设备发现故障时停机检查,自己不能处理的,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大型设备反映设备技术相关人员。
3.8 所有规定计量检测仪器,必须经检定校准校合格后才能使用。
3.9 玻璃仪器损坏的负责人要进行点检进行处理。
4. 资料和挡案管理
4.1 化验员负责建立并管理仪器设备档案,仪器档案应包括:仪器使用说明书,验收和调试记录,仪器的各种初始参数,定期保养维护记录、)计量负责人负责联系计量机构对仪器进行鉴定、校准保证仪器符合检定校准要求。
4.2 检验使用的原始记录由化验员进行管理,使用完的记录及时整理归档,如需要查原始记录要及时归位。
4.3 化验生成的来料验收检验报告、原料报表、检验报告单、原始记录、实验室相关记录由化验员认真填报,定期整理并归档。
4.4 QA、QC、计量根据工作需要把不同类型文件进行整理归档,文控人员统一标识。
4.5 记录文件保存期见《记录控制程序》,由化验员每半年进行检查,及时将超过保存期的记录分离出来,按公司记录销毁程序进行销毁。
5. 安全管理
5.1 实验室环境安全
5.1.1 品控主管以及安全员负责安全卫生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修正。
5.1.2 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准堆放杂物,要经常检查保证其有效可靠。严禁将消防器材移做它用;化验人员要学会使用现场所有消防器材,并掌握一定的灭火知识。
5.1.3 所有电器设备均应接地、绝缘良好,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程,不准使用老化或绝缘皮破损的线路与电气设备,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发现有漏电情况应及时找电工修理,并警示大家不能触及。电器或电源的保险丝熔断时,要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换上合适的新保险丝。
5.1.4 仪器、试剂要放置有序,避免大量存放易燃易爆物,如乙醚、酒精等,实验台面要及时整理,周围不留破碎或缺口的玻璃器皿。
5.1.5废弃物及有毒、腐蚀性的废液要倒在废液缸中并及时妥善处理,及时清洗洒出的化学药品,盛化学药品的瓶子和仪器用完后立即清洗、存放好。药品万一洒出来,要佩戴好PPE使用吸附棉等处理材料进行处理。
5.2化验员人身安全
5.2.1进行化学品,尤其是危险物品操作时,要根据《常用化学品特性、危害及紧急处理》的有关内容进行规范操作。(危险物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过物、毒害物品、腐蚀品及放射性物品等。)
5.2.2化验室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性有机溶剂加热馏出时,必须用水浴或密闭加热设备如电热套、电热板等来缓慢地进行。绝对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绝对禁止使用广口器皿敞口加热。加热前必须加入沸石或碎瓷片(热试剂不能加入)以防止爆沸,且升温速率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操作时化验员应密切注意观察,不得离开现场。
5.2.3 可燃性物质如汽油、煤油、酒精等有机溶剂,不准放在电炉或其他火源的附近,以免引起燃烧事故。凡能产生刺激性、腐蚀性、有毒或恶臭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用冷水冷却,且瓶口不要对准人。
5.2.4 浓硫酸、浓盐酸、石油醚、丙酮等危险品,领用后不得随意摆放并要小心使用,切勿触及伤口或误入口内,操作完毕,要仔细洗手。
5.2.5 稀释浓硫酸必须将浓硫酸沿玻璃棒慢慢导入水中(绝不许将水倒入浓硫酸中!),要边加边搅拌,发现温度过高,等降温冷却后再继续稀释。
5.2.6凡装过强腐蚀性、易爆或有毒试剂的容器和使用的器具应由操作者亲自、及时洗干净。在加热、蒸馏及有关用火用电的实验过程中,不得离人,必须离开时要委托能负责任者看管。
5.2.7 从烘箱或马弗炉中取出经高温烘过的仪器和药品时,应戴上防护手套,以免烫伤。不能用实验器皿处理食物,禁止在实验操作区域内饮食,离室前用肥皂洗手。
5.2.8化验员必须熟悉有关试剂的理化性能,并在实验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戴防护手套、护目镜和防毒用具。不得将涉毒防护用品带入餐厅、办公楼等公共场合。
5.2.9做以下实验时必须戴上防护眼镜:
5.2.9.1 取放浓硫酸、浓盐酸或稀释、配制各种溶液时;
5.2.9.2 所有涉及有机溶剂或有危害作用的其他化学品的操作时;
5.2.9.3 做加热试验;
5.3仪器安全
5.3.1 化验员必须熟悉仪器的量程,并留意待测物是否处于该仪器的测量范围之内。如天平不能过载,加热温度计不能超过最大测量值。
5.3.2 在使用仪器过程中,严格按照其操作方法及操作步骤进行。当仪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汇报,发现有损坏的地方须及时修理,不得勉强使用。玻璃仪器不能在骤冷骤热的环境下存放。
5.3.3 高溶剂含量样品必须先通过蒸馏回收,方可放入烘箱加热。样品放入后,应留意烘箱的温度变化,有异常情况(如焦味、烟味等)立即关掉电源,打开烘箱门通风。
5.4 化学品管理规定
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品管理规定》执行。
5.5危险废弃物管理规定
5.5.1 实验室用废液处理

5.5.2其他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废弃物管理制度》执行。
5.6安全培训
安全员定期组织安全方面的培训。
6. 外来文件管理
为识别、确定、获取、传递、更新适用于公司生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主管、计量、检验、文控人员负责识别、确认、获取外来文件,按照公司统一制度、法律、法规、标准执行。
7. 卫生管理
7.1 化验仪器摆放合理、整齐,操作台面、地面保持干燥、清洁,检验工作结束后
及时将器具清洗干净并放回原处;
7.2 化验室内装有温湿度计,按照规定定期检测室内的温度、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
7.3 试剂、试药、样品、玻璃仪器等应放入规定的柜子中,并根据不同的化学性质
分类安放,并按照规定做好标记;
7.4 进行检验操作完毕后,将工作台面清洁干净,用过的器皿、器具必须及时刷洗干净,干燥后放回原位,并将垃圾处理干净;
7.5 化验室的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少2天清理一次,不得在化验室存放超过3天以上;
7.6 化验室的卫生必须每天清理一次,由化验员专人负责,化验员必须管理好化验室的卫生,并提醒进入化验室的人员要注意卫生,相互监督。
8. 化验员行为规范
8.1 化验员不得在化验室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8.2 化验员不得在化验室吃食物、喝果汁等含有易吸引昆虫和老鼠的物品;
8.3 化验员工作时应按照规定整齐穿戴工作服,工作服应勤洗、换;
8.4 化验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检验操作规程和各种相关管理制度;
8.5 在进行检验工作时,按照规定做好各种记录,保证所做的工作都有章可循,所
有的工作都有记录;
8.6 进行有毒有害的物品的检验工作时,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如穿戴防护面具、
橡胶手套,有毒气体,强酸强碱等实验操作必须在通风橱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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